没有出乎蓝煜星的意料接下来李士强就开始转折了:“但是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辩护人法庭辩论需要的是证据和法理而不是空泛的漏*点。下面我指出辩护人在刚才的应辩中所犯的最明显的一个错误。”李士强的话引起了大家的极度好奇听起来很有道理啊怎么在他那里就成了明显的错误了呢?听听再说。
“辩护人刚才的应辩说了很多点其实归结到底就是在对公诉人提出的最关键的一个证据提出质疑。请大家注意在法庭调查阶段我在作讼诉状的时候已经展示了相关的证据其中最有说服力的就是刘彪和刘虎的通话录音当时辩护律师和被告并没有对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提出质疑反而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这个证据有可能是刘彪和刘虎伪造出来的我们姑且不说被告人伪造证据陷害自己这样的逻辑有多么荒唐只想问一点为什么不在法庭调查阶段对证据提出质疑?这是律师疏忽了吗?以吴服民大律师丰富的辩护经验相信他不会犯这样的错误。那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来告诉大家这是因为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辩无可辩根本无法从正面提出质疑所以律师才会使用这种旁敲侧击的手段试图迂回作战而律师耍这种小聪明的意图我们也应该十分明了了。还有诸如此类的小聪明律师并非只使用一次相信大家看得都很清楚。”
蓝煜星看得很明白。李士强的话太犀利了吴服民当时没有对证据提出质疑应该的确是因为这个证据的取证方式和手段都是无可质疑的而他的观点在当时的情境下也并不适合抛出来现在这个小辫子被李士强抓住对他的打击是非常致命的。李士强的犀利并没有仅此而已他在暗示吴服民在庭审前并没有提出无罪辩护的要求而是在法庭上一改初衷也是因为这个案件的事实实在是太清楚了所以吴服民才会玩这样的小伎俩。如果法官的观点受到李士强的影响的话这对证据的驳斥显然更加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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