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喝酒,但没有瘾,而且我喝的是“馋酒”,什么是馋酒呢?就是喝酒的话必须得有好菜,就是得有点肉菜。不像我这个邻居,就着咸菜条也能喝进去大半斤白酒,一个苹果能喝八两,加个鸡爪子肯定能喝到一斤开外。这样的人我很排斥,但是邻居之间就是相互照应,所以那天只说了一会话我就回屋了。再就是好几天都没看见他。
后来我找到了工作,薪水还不低,就是累了点,我不怕累,干得也不错,老板很欣赏我,到了月底开工资的时候,破例给我多开了三百块钱。我挺高兴的,就买了点菜,又买了瓶白酒,兴冲冲地回家了。到家后摆上菜,打开酒,刚喝了两口,忽然想起来有这么个爱喝酒的邻居,就想约他过来一起喝,东北有句话:一个人不喝酒,两个人不赌钱。相信这句话什么意思大家都明白,结果我过去敲门居然没敲开,我又在门外等了一会,还是没人回来,我没办法就回自己屋了,估计这邻居又是去哪里喝酒了。
这一顿酒整整喝了一个多小时,我也就喝了三两酒,感觉到有点口渴,家里没水了,我还不愿意去烧,就想去邻居家里要点水喝,估计这会他也应该回家了。那个时候也得晚上9点多钟了,我刚打开门,就看见邻居站在门外,摇摇晃晃地拿着钥匙想开门,我急忙过去扶他,道:“你去哪里了?这么晚才回来,现在外面多不安全啊!你这喝得晃晃悠悠的,再让车碰了!下次少喝点吧!愿意喝到我这里来,咱哥俩好好喝点儿。”
我估计邻居喝得都不认识人了,他都没看着我,仍然是拿着钥匙开门,可是就这么晃晃悠悠的钥匙哪能对得上锁眼啊?我就过去帮忙,可是我忽然现,邻居那露在袖口外面的手上有那么几个指甲大小的褐色斑点。我从前在火葬厂做过临时工,那种褐色斑点我看着特别眼熟。但是也因为多喝了点酒,没往别的地方想,仍旧是过去帮他开门。谁知这一拿钥匙,他拿钥匙的手忽然借着我股劲掉了下来,同时,邻居的头也直接自脖子的位